烟草客

[版务管理] 2011年烟草行业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第五号)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7 08:48
  • 签到天数: 39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4-11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烟草行业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第五号)

    来源:进修学院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11-03-30   浏览次数:994
      
    根据2011年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现将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鉴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定标准和内容
    (一)按《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国家职业标准》(一、二级试行)执行。
    (二)鉴定内容为岗位业绩、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综合评审四个模块。
    二、鉴定组织实施
    (一)国家局鉴定中心在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进修学院考点实施集中鉴定,鉴定时间为5月和11月,由国家局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派遣质量督导员和高级考评员。
    (二)各鉴定站具体负责鉴定对象的资格审核和报名工作。
    三、申报资格和要求
    (一)申报资格。
    参加职业资格二级鉴定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四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大学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5.破格申报按照《烟草行业“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烟草技术能手”和“省级烟草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职业资格晋级管理暂行办法》(国烟人[2004]551号)和《关于烟草行业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补充意见》(国烟办综[2005]268号)执行。
    (二)申报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破格申报人员报名时,另须携带本人技术能手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鉴定的人员《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鉴定申报及岗位业绩考核表》(附件)等申报材料,由所属鉴定站在集中培训开班前15天报国家局鉴定中心审核备案。
    附件: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鉴定申报及岗位业绩考核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11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格鉴定啊资格鉴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13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学历不大专,有三级证,工作八年的不能报是吧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6-5 08:1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14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很难啊,三级还没考呢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3-12 16:0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14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看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7 11:4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4-16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知道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15 11:1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2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越来越难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2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地区怎么是9月份考试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7 08:48
  • 签到天数: 39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份是专卖岗位技能鉴定。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烟草客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手机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