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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2010年以来,湖南省桂东县局相继完善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办法》、《案件报告制度》、《协同办案制度》、《稽查人员市场检查制度》、《专卖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专卖执法案件审查制度》、《专卖执法案件移送制度》等制度,结合实际,要求专卖管理人员在查处涉烟违法案件时必须坚持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针对性的原则。
针对广大经营户及消费者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修改的《烟草专卖法》,《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湖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湖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等宣传。专卖管理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政策的同时,采取有效可行的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经营户及群众尽可能了解国家有关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政策,做到懂法、守法、自觉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二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查处涉烟违法案件的最终目的是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保护国家财政收入,规范卷烟市场秩序。部分烟草涉烟违法案件当事人,是在不懂法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专卖管理人员在查处烟草违法案件时,必须通过充分宣传教育,使当事人在自觉的基础上履行其本应知法、本应守法的义务。专卖管理人员办案的宗旨是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情节一般的进行批评教育,告知烟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情节严重的,在对涉烟违法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也必须把教育贯穿于整个过程,坚持以说服教育和强制制裁相结合。
三是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原则。
专卖人员在查处烟草涉烟违法案件时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全面地做好调查、搜集、固定、分析相关违法证据等工作,只有证据确凿充分,不带主观色彩,才能判断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的轻重,然后依据确凿充分证据对案件作出准确的定性和恰当的处理,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原则,还要注意克服轻信口供的误区和弊端。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就是要求专卖人员在查处违法案件时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调查,客观取证,不歪曲事实,所收集采纳的证据必须能够相互印证,即遵循“不冤枉好人,不放过犯罪行为”的原则,确保所办理的案件,在查明真相的基础上,用法律标准作出公正处罚,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个人的感情喜好代法,从而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
五是坚持联合执法的原则。
《烟草专卖法》赋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有限,在查处烟草违法案件时,需要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执法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烟草市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巩固和扩大卷烟打假成果,严防制假售假反弹,进一步提高打假破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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